国科工字[1998]0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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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全国燃气汽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998年7 月15日在科技部召开了第二次全体会议。这次会议交流、总结了今年一月“全国燃气汽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第一次会议以后,全国燃气汽车工作的新情况、新进展、新问题;讨论通过了第一批"全国燃气汽车推广应用试验示范城市"城市名单(待被选城市上报实施方案并经 "领导小组办公室或专家小组"实地考察后,由"领导小 组"正式批复);会议还决定委托国家机械工业局、公安部、建设部、国家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共同起草"燃气汽车管理办法"。 为了落实会议精神,现将"全国燃气汽车工作协调领 导小组办公室"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纪要印发你们,请按照有关精神,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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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八年八月十日
全国燃气汽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纪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发展我国燃气汽车的重要指示,积极、稳妥地推动我国燃气汽车工作的发展,全国燃气汽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998年7月15日在科技部召开了第二次全体会议。 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政策司、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机电轻纺司、国家机械工业局、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科技司、建设部城建司、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司、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科技局、中石化总公司科技局、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汽车工业经济技术信息研究所等单位的全国燃气汽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对各城市申报的要求成为"全国燃气汽车推广应用试验示范城市"的报告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和讨论,并确定北京、上海、重庆、海南(省)、西安、哈尔滨、乌鲁 木齐、深圳、绵阳九个城市为第一批"全国燃气汽车推广应用试验示范城市"。 二、会议要求以上"全国燃气汽车推广应用试验示范城市"按照附件二《燃气汽车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求》,尽快上报《燃气汽车项目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或专家小组将在收到《实施方案》后进行实地考察,最后由“燃气汽车领导小组”正式批复“全国燃气汽车推广应用试验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三、为了规范燃气汽车改装、检测、上路、气源、气瓶、气站、安全等多方面问题,会议决定委托国家机械工业局、公安部、建设部、国家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共同起草《燃气汽车管理办法》。在《燃气汽车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以前,“全国燃气汽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将于近期下发《燃气汽车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希望各地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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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汽车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求一、试点城市基本情况 1.城市机动车分类保有量现状;其中公交车和出租车分别所占比例及其主要车型和数量。 2.城市大气主要污染物及其汽车尾气排放对大气中CO、HC、Nox等污染物的分担率。 3.现有CNG或LPG气源及加气站状况。 4.现已在用的燃气汽车情况(车型、数量、气瓶及专用装置来源、排放特性及动力性和经济性) |
| 二、发展燃气汽车的总体设想
1.城市汽车尾气排放污染物排放量的总体控制目标和主要对策;推广应用燃气汽车这一措施对汽车尾气排放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效果的分析预测。 2、至2000年和2005年机动车保有量预测和燃气汽车总量目标及其在公交车和出租车中所占比例。 3、至2000年和2005年车用LPG、CNG加气站数量、分布及其供气能力的总体规划。 |
| 三、发展计划和保障措施
1. 发展计划(1998~2000年、2001~2005年) 1) 燃气汽车发展规划 A. 燃气汽车的年度新增数量计划、主要车型及其来源方式; B. 燃气汽车推广应用的技术路线(技术起点、发展步骤)。 2) 车用加气站的建设规划 A. 车用加气站的年度建设规划、加气站类型、站点分布及设备的选型; B. 加气站的单站规模、日加气能力,总的加气能力。 |
| 2、技术保障措施
1) 燃气汽车的改装和使用 A. 确定哪些单位承担车辆改装业务?根据他们在以下方面情况的如何明确相应的业务范围及产品责任? a) 承担车辆改装任务的企业名称、改装品种、能力,如改装轿车,是否是原定点改装厂。 b)企业具备怎样的改装生产条件?制定怎样的产品出厂技术条件和检验规程来保证改装燃气汽车的可靠性和整车性能?具有什麽样的设备条件及检测条件? c)企业对燃气汽车安全、排放性能以及对外购气瓶及其他专用装置的安全项目具有怎样的检验能力? d) 企业是否为燃气汽车改装业务所涉及的汽车产品的原制造厂的指定单位? e)改装车辆的技术方案、企业条件及改装能力是否得到原生产的认可? f)改装厂改装车辆后,是否有明显的标记,记录下改装厂厂名、改装日期等。改装厂如何对改装车负责? B. 采取何种措施禁止非指定企业从事燃气汽车改装业务以及其他各种未经许可的燃气汽车改装行为? C. 交管等相关部门对上路燃气汽车如何实施监管以保证安全驾驶?采取何种措施应对燃气汽车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紧急情况? 2) 车用加气站建设与气质保障措施 A. 在建的及计划建设的加气站的设计和施工由哪些单位承担?如何保证项目承担单位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资格? B. 消防、劳动等相关管理部门如何对加气站的布点、技术方案、施工质量进行认可? C. 针对CNG或LPG的特性制定怎样的防漏、放火、防爆的技术方案以及对可能出现的险情都有那些应急措施? D. 采用何种技术方案和技术手段对车用加气站设施进行定期检验、检查,确保其安全性及各项功能? E. 如何通过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确保所供应的燃气符合车用气质要求? |
| 3、 组织保障措施
1) 推广应用燃气汽车的组织、协调、领导机构的建立及其组成、分工与职责范围;是否设立技术支撑机构? 2) 确定哪些重点推广应用示范项目?项目内容及承担单位如何?由何单位对其实施监督管理? |
| 4、 管理制度和优惠政策措施
1) 与推广应用燃气汽车有关的地方性管理办法、技术规范等制定计划与责任单位(应覆盖以下几个方面): A. 燃气质量的管理,燃料输送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B. 加气站建设和运营管理,以及消防安全管理; C. 燃气汽车生产及改装的管理; D. 燃气汽车的注册登记、年检、安全运行的管理; E. 燃气汽车的维修以及专用装置等相关零部件的销售、维修行业管理。 F. 相关从业人员管理。 2) 在以下优惠政策方面已完成或计划完成的项目明细表和进度安排: A. 对于车用LPG、CNG生产、运输环节的优惠政策; B. 对于加气站在市区的布点、征地,设备的生产、购置以及加气站建设和运营的优惠政策; C. 对于燃气汽车的新车生产、在用车改装以及燃气汽车购置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D. 对于燃气汽车使用的优惠政策; E. 对于燃气汽车及其专用装置的科研与开发的优惠政策。 |
| 5. 如何筹措燃气汽车推广应用所需资金。 |
| 四、 其他建议和要求
对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