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工字[1997]103号
| 各有关单位:
发展以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的汽车,即CNG汽车及LPG汽车对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汽车工业及相关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李鹏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此作了一系列的重要指示,为了贯彻落实中 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把这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抓好,从基础性工作及试验示范起步逐步推进,经 与各有关部委协商后,向国务院上报有关请示,并经国务院领导批示,拟由我委牵头成立国家燃气汽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国家燃气汽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 室成员单位名单见附件。 国家燃气汽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决定国家燃气汽车工作所涉及的重大问题,协调各部委间 及试点地方的行动,监督检查国家推广应用燃气汽车工作 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等。国家燃气汽车工作协 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 项具体工作。 请各单位根据分配名额推荐有关人员参加组建国家燃气汽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请于11月14日前 将推荐名单及职务报我委。国家燃气汽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要求为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要求为此项业务的主管同志。 |
| 同时,请各单位结合本部门职能与工作基础,提出有关发展燃气汽车的工作设想和实施建议,一并报我委。
联系人:国家科委工业司 张智文 李 军 电话:68515544一1716 传真: 68515004 |
| 附件:国家燃气汽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 单位名单 |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国家燃气汽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单位名单 |
| 一、国家燃气汽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名单(每单位各1名)
国家科委综合计划司 国家科委工业科技司 国家科委政策体改司 国家计委机电轻纺司 财政部工交司 机械工业部汽车司 国家环保局污控司 国家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司 公安部科技司 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中石化总公司 建设部城建司 国家税务总局 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 二、国家燃气汽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单位名单(每单位1名) 国家科委综合计划司 国家科委工业科技司 国家科委政策体改司 国家计委机电轻纺司 财政部工交司 机械工业部汽车司 国家环保局污控司 国家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司 公安部科技司 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中石化总公司 建设部城建司 国家税务总局 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中国汽车工业经济技术信息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