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汽车行动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

评标定标工作程序

清汽总第004


1. 本细则制订的依据:项目招标说明。

2.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2.1 评标专家组委员会主任召集专家组说明项目要求及有关事项。

2.2 投标单位按单位名称拼音字母排序,分别对已递交的投标书内容作简要介绍。介绍时间不超过30分钟(加气站成套设备项目不超过40分钟)。每单位参加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人(加气站成套设备项目不超过5人)。介绍中只能对投标书中不明确的部分做补充说明,而不能对投标书做实质性修改。

2.3 评标专家组围绕投标书的内容提问,投标单位参加的人员回答。时间30分钟。在此期间每位专家应考虑开始填写评审表。

2.4 每个项目的所有投标单位介绍及答辩结束后,每位专家完成评审表。专家组组长进行汇总整理。评标专家组进行约30分钟的讨论,并提出推荐意见(包括进一步协商的问题)。

3. 将上述评审结果交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确定中标结果(确定中标结果之前,应需协商的问题,委托总体组与意向中标单位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

4. 总体组通知中标单位。

项目总体组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