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点示范城市大气污染物中机动车排放分担率
的评价”项目招标工作的
补充通知
清汽总第002号
清洁汽车行动试点示范城市:
关于“清洁汽车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中5.1项:“重点示范城市大气污染物中机动车排放分担率的评价”的招标工作,现领导小组办公室正与国家有关部门协商项目组织方式,各示范城市暂不需独立投标,具体组织方式及时间将另行通知。
项目总体组
一九九九.十.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