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关于委托交通部重庆公路科学研究所暂时承担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工作的通知 环控发[1999] 43号 1999年10月18日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为更好地完成1999年度的新生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申报工作,解决你市及周边地区地处山区、距离检测单位远的问题,方便企业进行申报检测,现委托交通部重庆公路科学研究所(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暂时承担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检测工作。该单位可承担的检测项目有: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GB14761.l-93)、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GB14761.3-93)、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GB14761.4-93)、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GB14761.5-93)、柴油车及其发动机烟度排放(GB14761.6-93、GB14761.7-93)和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GB14621-93)。 联系电话: 023-62653160 传 真: 023-62653152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五公里 邮政编码:400067 对该检测单位的监督管理及检测工作的要求按环发「1998」278号文件要求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