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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
清洁汽车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
课题评审工作守则
1、实行回避原则
凡是与本项目所列课题有关联的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该课题的材料审查、专家初评和终评等各项工作;
2、申报资料型式审查
参与课题申报资料型式审查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相应的课题申报条件和课题申请书的要求,仔细查阅各项申报材料,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资料型式审查登记表;
3、专家初、终评
3.1 评审专家组受全国清洁汽车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委托,须以公正的地位参加评审工作;
3.2 初评过程中,评审专家须仔细审阅各项申请材料,认真、客观地填写专家个人评审表;
3.3 终评过程中,评审专家须仔细审阅各项申请材料,认真听取申请单位介绍,及向申请单位提出有关问题,客观、公正地填写专家个人评审表,并要积极参与评审讨论。
4、实行保密原则
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应对课题申请书的内容、评审过程、讨论情况及评审意见保守秘密。
5、所有评审专家在初、终评过程中实行“背靠背”的原则,独立进行评审。
全国清洁汽车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四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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